地價稅11月開徵,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與一般住宅地價稅率相差可達四倍之多。
11月開徵地價稅,不少民眾叫苦連天,引來地價稅調漲幅度過高的質疑。不過市府表示,與多數民眾相關的自用住宅地價稅率平均僅增加198元,漲幅其實不大,若今年收到稅單後發現自用地價稅爆增好幾倍,民眾可先查詢名下土地是否已申請千分之二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日前市議員大動作招開記者會指出有市民今年收到地價稅單發現稅額從去年的16萬元暴增到133萬元,讓民眾.1直呼要賣血繳稅,不過台中市長林佳龍在FB上回應,指出該地主名下擁有多筆土地,其中855坪為重劃後的一般土地,該地主過去2年依法享有重劃後2年地價稅減半的優惠,但是今年因為2年優惠期已滿,才恢復被全額課稅,再加上去年開始必須依法改為實價徵收,該土地位於重劃區的精華地段,因市價上升數倍,才一併調整公告地價,進而大幅提高了稅額。
市府:七成民眾地價稅增額千元以下
林佳龍更強調,政府了解大家在繳納稅款時「荷包失血」的「心痛感」,因此市府在特別控制了基層民眾稅額的增幅,讓六成納稅戶的增額被調增在500元以下,七成的納稅戶增額在1,000元以下,這次調增超過1萬元以上的戶數僅約2.5%。關於今年調漲地價稅的關鍵公告地價調漲幅度38.25%,林佳龍也坦承數字偏高,不過主要是因為台中過去多年來公告地價與實際市價的落差實在太大,現在若不調整,未來的落差就會愈大,將更不利於落實居住正義。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差4倍 逾期申請明年再來
若民眾今年接到稅單發現自用住宅地價稅暴增好幾倍,很可能是忘了申請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現行的一般地價稅率為千分之10,若符合自用住宅條件,民眾可向地方稅務局提出千分之2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若逾期申請就要等到明年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日前曾發生過一位家中世代務農的民眾,從父祖輩承繼百餘坪老房及土地住了幾十年,今年地價稅忽然從1萬5,000元漲到9萬1,000元,後來才知道原來是住了幾10年的房子,沒有申請自用住宅稅率,經議員與市府稅務局協助後,明年的地價稅將再度減回到1萬多元。
對此台中市府表示,雖然台中市府稅務局今年雖已經輔導2.4萬件改課自用住宅稅率,但預估至今仍有1.5萬名左右的民眾尚未申請,市政府將請地稅局研究,已經建議財政部針對中央主管的法令做修正,包含放寬稅捐稽徵法第26條有關緩繳及分期繳納之適用範圍,以及今年年底前提出自用住宅稅率申請核准者,可以自今年起適用,不受現行需於9月22日以前申請才適用的規定。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補充,如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因素,或是經濟弱勢,屬低收入,稅法有寬容措施,可依規定辦理延期或分期繳納。至於網路上流傳「請先不要繳地價稅,因為市長林佳龍已請地方稅務局重新檢討評估地價稅漲幅。」稅務局也鄭重澄清此訊息並非事實。
估價師:除非大地主 否則稅額漲幅有限
針對近期因地價稅調漲引發的議題,正心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黃昭閔所長表示,因為地價稅每3年調整公告一次,而地價調查時間段、公告日、地價稅開徵日等時間的不同,才造成民眾對市場氛圍與公告地價觀感的落差,但細究地價稅基僅約市價的1成,且自用住宅稅率為千分之2,實際上對於一般擁有單戶住宅民眾而言,地價稅額影響有限,除非是擁有大面積土地,或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而被課以累進稅率者,否則地價稅應不至於出現過大之漲幅。
黃昭閔建議,未來實行地價基準地的制度,可朝向讓各宗土地依照立地條件不同,有較細膩的差別地價,對於區分所有建物的房價因樓層高低不同,自然各戶之間的立體地價也應該有所不同。而未來修法也要考量自住民眾、持有時間長短、取得原因(如繼承)等情況,予以適當之稅率優惠,對於弱勢的自住民眾,則以不增加往年平均稅額為原則,設計出一個對大家更為公平的課稅機制。
(文/陳芊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