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問題紛爭不斷,屢上新聞版面,中台灣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理事長黃昭閔今(21)日在「土地正義研討會」中表示,政府所鼓勵的協議價購徒具形式,導致紛爭不斷,甚至信任危機,他建議徵收程序務必要正義、需用土地人身段要更柔軟等,希望能讓土地徵收制度更為與時俱進。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與中台灣不動產估價師公會,今(21)日假裕元花園酒店舉辦土地正義研討會,探討如何踐行「協議價購」程序,由台灣智庫城市與區域治理中心研究員蔡美華主持,吸引許多關心此議題的產官學界與民眾熱情參與,現場座無虛席。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蔡培慧表示,土地徵收條例自民國100年12月13日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至今,正逢滿十周年,當年政府修法最大的要旨在於「市價」徵收,以及強制徵收必須符合公益性、必要性及正當性三大要件。
蔡培慧說,這些變革都是她在NGO組織「台灣農村陣線」擔任秘書長兼發言人時的訴求與主張,過去她與許多被迫拆遷的農民一起走向街頭、守夜行動,目的就是希望台灣這片土地,能夠有著更多的關懷與正義,因為土地對很多人而言是情感,並非商品。
蔡培慧強調,需用土地人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取得人民的財產時,態度上是否能更為謙卑、更有同理心,尤其是否放下身段,盡其所能與土地所有權人,進行實質的協議價購,是她長期以來所追求的核心價值。
中台灣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理事長黃昭閔表示,土地徵收條例立法精神強調「徵收是最後、最不得已的手段」,極力鼓勵先行「協議價購」,但過去以來,政府所鼓勵的協議價購徒具形式,根本沒有進行所謂的實質「協商會議」。雖從101年開始,公告現值改成「市價」徵收,但協議價購過程仍爭議不斷。
對此,黃昭閔提出了「雙方立場要對等」、「估價師角色要超然」、「協議價格要透明」、「徵收程序要正義」、「需用土地人身段要柔軟」等五大具體建議,希望能讓土地徵收制度更為與時俱進。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主任辛年豐系認為,現階段協議價購價格缺乏彈性,應該明確規範不動產估價師所估出的價格供參考,並授予行政機關對於價格有相當的裁量空間,同時強化協議價格的救濟機制,精進協議價購各項機制。
台中市不動產仲介公會理事長吳本源分享不動產交易過程中,不動產經紀人員如何協助買賣雙方扮演價格媒合的關鍵角色,他建議需用土地人可以善用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在協議價購過程中協助價格磋商。
主持人蔡美華表示,台中市近年許多公共工程道路開闢,看似在協議價購過程順利取得,但仍有許多問題令外界一頭霧水,包括大智路打通為何從林佳龍前市長時代3億多,到盧秀燕市長補償到7億多,至今市政府並未給予明確說明,導致近期的市政路打通工程,地主才會要求比照辦理。
蔡美華認為,協議價購過程如能公開透明,可以避免許多爭議,並節省社會資源無謂的浪費。
市政府的立場也必須清楚,不應讓負責強制徵收價格審議的地評會或預審小組委員,來決定協議的價格,這樣都是角色混淆,導果為因程序不正義的作法。她呼籲台中市政府應該要檢討這些違背土徵條例精神的作法,做到真正保障人民的財產權。
(經濟日報/宋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