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採市價補償於2012年9月1日正式上路後,雖稱我國徵收史上的一大革新,然需用土地人與被徵收人對於市價認知的紛爭,沒有因新的「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制定而停歇,對於補償價格的陳情、異議、訴願、行政訴訟迭起,同時也耗費了許多的行政、司法與社會成本,究其主要原因在於內政部所制定的該查估辦法儼然不合時宜,實際操作上更是爭議頻傳、漏洞百出。既然已有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所頒布的「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而不援用,硬是以查估公告現值與公告地價,即將走入歷史的「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為主軸,再導入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部分規定的拼裝車,想當然耳必然無法有效查估出合理的市價,以至於大部分的執行單位(地價承辦人員、不動產估價師)無所適從,普遍形成未詳實查估,而先有了價再配合查估辦法表單依樣畫靶心的窘境。
然在民智大開的現今社會,土地所有權人對於自身財產權保護意識抬頭,加上前幾年房地產市場飆漲,外界對於執行單位所查估的「市價」,無不抱著懷疑、甚至不信任的態度。尤其,協議價購、強制徵收過程是否符合程序正義?市價查估、推演過程是否符合估價的原理原則?價格結論、相關數據表單能否受外界的檢視與公評?因此,如何建構一套合情、合理的查估模式,以及決定價格的審議機制,成為舉辦本次研討會的核心價值。
身為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的代表人理應積極為會員向需地機關爭取查估業務才是,然這二年來我卻沒有這麼做,反而十分消極在批評這樣為德不卒的政策,原因無他,畢竟不動產估價師的產業本質在於維護不動產價格的真實性,而不是一味的追求自身的業務利益。一個自許專業、良知估價產業在面對無法苟同的制度時,應該轉化為愛它就要讓它更好的態度。
所以,諸如我們認為不合理的土地徵收制度,終究還是希望能提出更為具體、建設性的,喚起中央主管機關能夠正視相關的問題。我常強調反對者通常是一個先進國家的構成要素,在民主社會裡,不同意見的數量與生存空間,是外界觀察這個政府具有多少開放、包容的重要指標。即便反對者的主張未必是合理或是可行的,但掌有行政權的官員是否應該放大格局用心的聆聽,從中擷取興革的契機。
我自許不動產估價師是一群烏鴉,有時候還真的不討喜,甚至很討人厭,但如果這個公義社會少了這群烏鴉的直言進諫,這個政府勢必失去警示的力量。因此,一個成熟的國家,不管這樣族群人數的多寡,都會適時傾聽他們的聲音,包容他們的存在,也是試圖讓他們在利益團體的排擠下能夠生存下來,因為反對與贊成是一個辯證關係,失去了對制度檢討反對的聲音,將何以支撐國家民主、進步向前的力量。
僅代表台中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向與會的各位貴賓,表達最誠摯的謝意,由於大家彼此交換不同的意見,樂於一起成為烏鴉族群,為了徵收價格的公理與正義努力。
理事長 黃昭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