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臺中市都發局於民國109年11月13日發布之容積移轉折繳代金機制及流程,本所彙整舊制(公設地買賣)與新制(繳納代金)之差異,以「成本比較」的角度提出八大問題,並製作詳細的成本比較圖表,以逐一破解計算上的迷思,第四版修正內容大網如下:
一、不同容移成本計算模式中之各類型價格
二、臺中市政府公告版-容積代金計算方式
三、容移代金公式解析
四、稅率一覽表:申請容移比例佔(120%+得移入上限)比
五、採送出基地容積移轉的容移成本
六、估價師公會版(未採用)-代金繳納金額(V2-V1)
七、各類問題探討
- Q1:各類容移成本差異為何?
- Q2:不同容移成本占「市價」的比值?
- Q3:不同容移成本與容積移轉土地開發利潤的差異為何?
- Q4:不同容移成本與容積移轉土地開發利潤的差異為何?(考量實際成交價格與V1之價差)
- Q5:五種價格之間差異為何?【成交價格(實價登錄)/接受基地公告土地現值總額/容積移轉前接受基地價格/容積移轉後接受基地價格/容移後接受基地價格(V2)扣除「容移成本」】
- Q6:V1(容移前接受基地價格)與V2(容移後接受基地價格)是否有一定比值?
- Q7:Z(接受基地公告土地現值總額)與P(成交價格)的比例關係?
- Q8:採用市府版的容積移轉代金制的成本,是否為送出基地(公保地)公告現值總額的120%?另問,前者與後者的比例關係,是否不超過140%?
八、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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